許多法庭心理學家和犯罪學家習慣混用反社會人格和控制型人格兩個概念。前沿學者之間也對這兩種狀態是否存在明顯的區別持不同意見。我認為這兩者之間是有明顯區別的。
美國精神病協會2013年發佈的第五版《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5)中,把反社會人格和控制型人格都列在了反社會人格障礙的欄目下。這兩種精神失調有著很多共同的行為特徵,使得它們不易區分。幾個關鍵的共同點如下:
▪ 對法律和社會習俗的漠視
▪ 對他人權利的漠視
▪ 感覺不到悔恨和內疚
▪ 有展現暴力行為的傾向
除了共同點之外,反社會人格和控制型人格也有它們獨特的行為特徵。
反社會人格容易變得焦慮不安。他 們有暴力傾向而且喜歡強烈的發洩情緒,包括強烈的憤怒。他們有可能沒受正規教育,生活在社會的週邊,無法長期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也無法長期呆在同一個地 方。產生對他們的依賴對反社會人格來說很困難,但並不是全無可能。很多反社會人格者能對特定的人或者群體產生依賴感,儘管他們並不關心整個社會及其規範。 在他人嚴重,反社會人格看起來非常心神不寧。反社會人格實施的犯罪(包括謀殺),傾向於偶然的衝動殺人,而不是預謀已久。
另一方面,控制型人格無法與他人形成親密關係,沒有移情能力,儘管他們自身常常有著親切迷人的性格。控 制型人格非常具有控制欲,而且能輕易取得他人的信任。他們學習模仿感情表達以在毫無戒心的他人面前表現得正常,雖然他們自己並不能真正感受到它。控制型人 格通常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有穩定的工作。其中有些人甚至由於太擅長操縱和模仿,他們也有家庭和其他長期人際關係,而周圍沒有人察覺到他們的真面目。當實施 犯罪時,控制型人格選手會事先認真籌畫每一個細節而且通常有備用方案以應對突發狀況。不像其他的精神障礙者的罪犯,他們通常殘酷,冷靜又謹慎。
控制型人格和反社會人格的成因不同。通常認為控制型人格是天生的(基因決定的),而反社會人格是後天的(環境決定的)。控制型人格與一項造成大腦負責衝動控制和情感區域發育不全的生理缺陷有關。反社會人格,則更可能是童年心理創傷和生理或者心理虐待的結果。因為反社會人格更像是習得的而不是固有的,反社會人格在特定的環境下,對特定的人,是有移情能力的。
控制型人格是所有反社會人格障礙中最危險的一種,因為控制型人格的行為和感情是分離的,不管這些行為有多惡劣。很多案底眾多,臭名昭著的連環殺手,包括最近的泰德邦迪、約翰韋恩蓋西和鄧尼斯雷德(“綁,虐,殺”)都是毫無悔意的控制型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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